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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建设的通知

作者:学生副书记2 编辑:学生副书记2 时间:2019-10-10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直属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加强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学组织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按照“结构合理、人员精干、运转有序”的原则,精简机构设置,规范人员配置,形成高效的团学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建设,突出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主线,突出学生组织桥梁纽带、服务学生的职能,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工作要求

1.共青团组织

学院团委由79名委员组成,不设常务委员会,不设工作部门。学院团委书记1名,由专职团干部担任,主持团委日常工作;副书记3名,其中青年教师兼职副书记1名、学生副书记2名。学院团委委员除书记、副书记外,一般还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素质拓展委员、社团工作委员等。(参见附件1)学院团委委员根据分工履行指导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和团支部工作的职责。

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均在学院团委直接指导下工作。学院团委委员可兼任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职务。

2.学生会组织

校学生会设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实践公益部、文艺体育部、生活部、权益服务部、赭山校区工作部等8个工作部门,根据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决议开展工作。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兼顾不同校区。每个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校学生会总人数不超过40人。(参见附件2

学院学生会一般设办公室、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学习部、实践公益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权益服务部等8个工作部门。可根据学院特点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部门设置,部门总数不超过10个。学院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每个部门人数不超过8人,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部长、副部长应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校院学生会除主席、副主席和部长、副部长外,不设置其他职务名称。

3.学生社团组织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资部、会员部、活动部等6个工作部门,根据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开展工作。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兼顾不同校区。每个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人数不超过8人。(参见附件3

各学生社团一般设办公室、会员部、组宣部、活动部等4个工作部门。可根据挂靠单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部门设置,部门总数不超过6个。学生社团设会长1人、副会长23人。每个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在会会员300人以下的社团,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人数的15%;在会会员300人至800人的社团,理事人数不得超过50人;在会会员800人以上的社团,理事总数不得超过70人。

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分会,归并社团总会统一管理,分会一般设办公室、会员部、活动部等3个部门,每个部门人数不超过6人。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应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部长、副部长应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学生社团会长一般为三年级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除主席、副主席和部长、副部长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名称。各学生社团除会长、副会长和部长、副部长外,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名称。

三、实施步骤

1.报送设置方案。927日前,各学院团委将经院党委同意的团委、学生会、挂靠社团(含分会,单列)机构设置方案电子版、纸质盖章件(样式见附件4)报校团委。挂靠在非教学单位的学生社团机构设置方案需经挂靠单位同意,参照上述要求报送方案。

2.强化宣传引导。9月到10月,在学院团学组织中加强对新的机构设置方案的宣传引导,妥善做好机构调整、人员配备等有关工作。

3.稳妥推进调整。1031日前,全面完成换届调整,确保机构调整、人员配备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校、院团委分级发文任命学生干部,学院相关文件报校团委备案。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5910206

电子邮箱:ahsdtwzz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团委各岗位主要职责

           2.校学生会部门设置及主要职责

           3.校社团联合会部门设置及主要职责

4.机构设置方案(样式)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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