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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十二届社团文化节精品活动的通知

作者:社联 编辑:张园园 预审:黄彦锴 时间:2016-03-08点击数: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委员会文件

〔2016〕1号


关于评选第十二届社团文化节精品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社团活动品位,推动“一社一品”社团活动品牌建设,促进有师大特色的学生社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社团文化节“精品活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生社团自主申报并经挂靠单位审批、校团委批准纳入社团文化节的活动或已纳入素质拓展规划的社团活动。

二、评选条件

1.活动宣传好。活动前充分运用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活动后及时上传活动的通讯稿。

2.活动备案好。活动前后根据要求及时上交活动申报表、审批表、登记表等备案。

3.活动主题好。活动主题新颖,围绕社团文化节主题,切合社团宗旨和社团特色。

4.活动组织好。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组织工作到位,经费使用规范。

5.会员反响好。活动受到会员群体的欢迎,会员群体参与面广,在会员中产生良好的影响。

6.活动总结好。活动成果有效固化,宣传报道及时,认证表彰规范。

7.活动传承好。活动具有连续性,社团活动在传承社团特色活动的基础上有突破创新。

三、评选流程

(一)社团申报(3月7日-3月12日)

1.申报材料:各社团经社团理事会讨论决定,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届社团文化节“精品活动”申报表》和活动相关支撑材料。

2.材料内容:活动背景、活动特色、活动前期宣传力度、活动备案情况、活动组织情况(场地布置、工作人员工作协调性、活动到场人数情况、活动内容设置、活动流程流畅度、活动现场总体氛围、活动结束后场地清理情况)和活动图片等方面。

3.材料要求:总结材料正文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统一以A3纸中缝装订、黑白打印,标题三号宋体、正文四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

4.材料上交:截止3月12日17:30前,将纸质版交至所在校区社联办公室,电子版3月12日17:30之前上报。如未按时提交一律以弃权处理。

联系人:花津校区王圣亚:18895325288 1849211990@qq.com

赭山校区田培婷:181565892161147174547@qq.com

(二)学校评选(3月13日-3月20)

1.初选:3月中旬,校社团联合会通过材料审查,对社团提交的活动项目进行评选,初步确定20个活动名额进入复选。

2.复选:三月末,在团委会议室举行复选,最终确定10个活动作为本届社团文化节的精品活动,并在第十二届社团文化节开幕式宣布“精品活动”的名单。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并规范完成“精品活动”的评选工作,实事求是进行活动总结,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社团活动的规划、组织与实施,打造社团精品。

2.广泛交流。各学生社团要深入挖掘活动精品,及时固化成果,加强交流学习,推广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展示社团的良好风貌,提升社团活动的整体品位和质量。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届精品活动申报表.doc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