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亚组委志愿者部提供的志愿者名单,学校按照选拔参考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面,择优推荐4名学生进入省内终面,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丁 越(2021级法学专业)朱家安(2020级新闻传播学专业研究生)李思蓉(2020级社会学专业)章子悦(2018级广告学专业)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校团委反映,并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7日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591020...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通过学院预赛推荐、学校复赛、学校决赛答辩等环节,经大赛评审委员会专家认真评选确定,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3日至3月7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校“挑战杯”竞赛领导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可采取电话、邮件等形式,请实名反映以便于我们联系调查核实。联系电话:5910200电子邮箱:ahsdtwsztzb@163.com附...
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各学院学生会:为全面总结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及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按照《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汇报时间3月5日(周六)14:30二、汇报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团委多功能报告厅三、参会人员述职评议会成员代表、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代表、学生代表四、评...
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各学院学生会:为全面总结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述职评议内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工作人员工作情况二、接受评议对象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三、述职评议方式述职评议分校院两级进...
各学院: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经学院预赛推荐和学校复赛评审,确定42个项目参加决赛(名单见附件),现将决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2022年3月2日(周三)14:00—16:00二、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多功能厅三、参加人员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评审专家;各学院负责“挑战杯”竞赛组织工作的老师(每个学院1人);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
各学院: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水平,备战“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省赛,决定举办第1期“花津创客营”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参赛项目成员、指导老师(项目名单见附件1);各学院团委书记和负责“挑战杯”工作的老师。鼓励其他有意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师生参会。二、培训时间及内容2...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促进广大学生在实践锻炼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组织大学生开展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逐梦暖冬·乐享寒假二、活动对象全体全日制在校生三、活动时间202...
各学院团委: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和团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学院团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各学院(含皖江学院)团的委员会书记。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一)撰写述职报告(2022年1月10日前)各学院团委书记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围绕学校党委、团委和学院党委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学院团委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
各学院: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经学院预赛推荐和学校复赛评审,确定42个项目参加决赛(名单见附件)。因疫情防控需要和寒假放假时间的调整,学校决赛顺延至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1.请各学院通知进入决赛的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592536087。2.请各项目做好作品汇报准备,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时长4分钟以内),汇报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答辩。3.各学院要高度...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根据校团委《关于转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师青〔2017〕6号)有关要求,现就团费上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根据目前团员数量和结构,按照有关要求,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金额进行了测算(见附件)。各学院实际上缴团费金额应以测算金额为基准,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5%,否则须出具情况说明(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各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