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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示范项目评选细则》的通知

作者:张薇薇 预审:黄彦锴 时间:2017-02-17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示范项目评选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210

 

 

“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示范项目评选细则

   

为提升“第二课堂”课程质量,发挥优质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在原有本科生素质拓展精品项目基础上,评选若干“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示范项目,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思路是根据团中央“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课程化、合规律、高品位、有特色”总体要求,以建设优质“第二课堂”课程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已认定的素质拓展精品项目中评选若干示范项目,并通过示范项目的重点支持和建设,引领带动“第二课堂”课程内涵提升,促进“三个课堂”联动育人。

二、评选范围是已认定的素质拓展精品项目。评选名额将按照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总数不超过6个。评选时间与素质拓展精品项目认定时间同步。

三、申报条件除符合素质拓展精品项目认定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活动已持续举办3届以上,具有持久成长的品牌特征,品牌形象包括活动名称、标识、主题、口号等认知度高;

2.活动具有成型的工作开展模式,具有完备的活动规则和制度,具有稳定的活动操作规程,活动指导教师全程、一线培训、辅导;

3.活动深受师生喜爱和熟知,在校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和较高的美誉度(获得全国奖项或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的项目可适当优先考虑);

4.活动历年资料(文字、影像、奖牌)保存完整。

四、学校评选工作由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学院推荐工作由院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

五、活动主办单位围绕评选条件撰写提交申请报告(2000字以内),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学生实地调研活动开展情况和学生满意度,根据调研情况和申报材料等确定最终入选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六、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发文予以认定,并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拓展示范项目”证牌。学校向每个示范项目颁发奖金,用于资助项目建设和指导老师奖励。学校参照课堂教学认定指导老师工作量。

七、示范项目认定后由学院自主管理。各学院应保持项目主体内容等相对稳定的同时,积极进行创新和完善,确保其在“第二课堂”课程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将每学年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若项目建设情况不良,则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评选其它项目作为补充。示范项目评选后如查出现有材料作假、舞弊现象,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将撤销其评选资格。

九、本办法由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