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全校各类团支部,不含团总支。
二、团的组织设置
3. 基本设置形式: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为60人左右。团支部可下设若干个团小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6人,不超过15人。
根据学校实际,我校团支部主要为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教工团支部。
教学单位中,教职工团员应编入一个或几个与所在专业有关的学生团支部。非教学单位中的教职工团员、学籍关系在非教学单位培养的学生团员编入校团委直属团总支下设的团支部。
4. 本科生团支部设置:本科生团支部根据团员人数,一般按专业、年级、班级设置。一般按“**学院(全称)**专业(学科)**级**班本科生团支部”命名。专业不分班的,可写到专业年级。
5. 研究生团支部设置:研究生团支部根据团员人数,一般按专业或年级设置。一般按“**学院**专业**级研究生团支部”“**学院**级研究生**班团支部”等命名。研究生较少的单位,一个年级团员可编入1个团支部,如“**学院(单位)***级研究生团支部”。
三、支部委员会建设
6. 委员会职数: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素质拓展委员等。
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7. 委员会任期:团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1年。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研究,可以指派团支部负责人。
8. 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学生班级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团支部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团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制度。落实智慧团建工作。在班级团支部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
9. 工作职责
书记(副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工作;负责按照学院团委工作计划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做好工作总结;负责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情况,统筹谋划主题教育;负责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落实,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完成上级团组织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团员队伍建设,开展团员团干部民主评议,评选推荐优秀团员团干部;负责组织主题团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负责团员发展和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负责支部团员“智慧团建”系统管理;负责团费收缴与管理;完成上级团组织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头脑,在支部中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负责举办重大节点主题教育活动,抓好支部所辖新媒体平台、固定教室黑板报等线上线下宣传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打造宣传阵地;负责在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完成上级团组织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素质拓展委员: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落实,积极动员支部所联系青年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动员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完成上级团组织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团员教育管理
10. 发展团员工作:落实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发展团员计划,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11. 团员教育工作:加强团员教育,学习党的理论,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团支部一般每月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团课学习,每年开展1次团员教育评议、组织生活会。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教育学习有记录。
12. 团内推优工作:学生团支部每学期开展1次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优”工作规范有序,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20% ,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年。
13. 团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收缴团员团费,团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团费。正确履行困难团员团费减免的批准程序。每年6月、12月,向支部团员公示1次团费收缴情况。
14. 组织关系管理: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年9月对团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登记工作,认真执行利用团员证、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5. 团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团员台账,定期慰问生活困难团员。落实学校开展的团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
五、团内组织生活
16.“三会两制一课”:
(1)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团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2次。“三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团员教育评议:支部一般在每年开展1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团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评优活动。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团员。
(3)年度团籍注册:支部一般在每年9月结合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4)团支部委员会应每季度组织1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17. 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年召开1次团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8. 主题团日:落实“主题团日”制度,一般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19. 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团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团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严格落实上级布置的政治学习任务。
六、作用发挥途径
20. 贴近实际开展团支部活动:团支部活动与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工作相互促进,着重在学风创优、文明养成、志愿公益、专业竞赛中发挥促进作用。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团员参与率90%以上。
21. 不断创新支部团员发挥作用载体: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支部有1项特色品牌活动;开展“青年大学习”“创青春”“挑战杯”“三下乡”“三走”“大艺展”“双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工作有计划、有举措;团员在工作、学习中模范带头,普遍参与志愿服务,为注册志愿者;选树一批优秀团员团干。
七、工作运行机制
22. 民主议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团务公开、团情通报和团员定期评议团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团员对团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团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23. 责任落实:团支部标准化制度落实到位。
24. 工作台账:团支部工作记录本中“三会两制一课”等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团支部的学年(期)工作计划、学年(期)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团员花名册、团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八、附则
25. 本标准由安徽师范大学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