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完善社会实践工作机制,促进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人成才成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以下简称优秀组织奖)以学院为单位参评,每年评选10个,评选时间为9月至11月。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选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考评组织工作。
第四条 优秀组织奖采取综合评价法,内容由日常考核、总结汇报、附加分构成,考评总分以百分制计。考评总分=日常考核得分*60%+总结汇报得分*40%+附加分。
第五条 日常考核得分由评选领导组办公室通过查阅材料、抽样调查等方式产生。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执行。
第六条 总结汇报得分通过听取汇报、师生代表互评的方式产生。其中评选领导组考评占40%,学院教师代表互评占30%,学院学生代表互评占30%。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
(一)二年级组队参与率低于95%的(按教学计划进行专业实习实践的学生、中外合作专业学生不计在内);
(二)日常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
(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考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八条 优秀组织奖评选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总结申报。各学院于每年9月中旬前,按照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考评指标体系》总结学院实践工作,并按要求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二)工作审核。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提供的总结等资料,对照考评指标体系,通过查阅网站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及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开展信息核对,评定日常工作得分。
(三)总结评审。评选领导组对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汇报考评,评审领导组、学院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现场考评,评定总结汇报得分。
(四)公示表彰。评选领导组审定附加分项目,审核评选总分,确定优秀组织奖初步名单。优秀组织奖初步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表彰。
第九条 学校向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颁发奖牌,并发放奖金。奖金使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评选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指标体系
类别 |
一级指标 |
观测要点 |
考核方式 |
日常考核 (100分) 占60% |
1.组织领导 (5分) |
成立社会实践工作领导机构,实践内容、任务、要求明确,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考评奖励机制及院级以上团队经费保障等(5分)。 |
查阅学院文件 |
2.动员部署 (5分) |
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学院领导参与,部署推进实践工作,落实实践技能与安全教育培训等(5分)。 |
查阅学院网站 |
3.团队组建 (6分) |
指导设计项目选题,组建项目团队,组织立项答辩,规范团队遴选、论证、立项程序(6分)。 |
查阅学院网站 |
4.团队报备 (4分) |
按照团中央要求,实践团队在全国“三下乡官网”登记报备,报备率不低于90%(4分)。 |
查阅系统数据 |
5.二年级本科生组队参与率 (10分) |
二年级本科生组队参与率(C1) 若C1≥98%,分值=10分 若C1<98%,分值=10/98*C1 其中,组队实践率低于95%的不得参评。 |
查阅资料 |
6.教师指导 (10分) |
团队均配备指导教师(6分),教师指导团队开展实践、总结成果,本科生校级重点团队均有教师跟队指导实践(4分)。 |
查阅资料 |
7.安全管理 (10分) |
实践师生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分),实践学生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3分),实践期间严格执行安全日报制度(3分)。 |
查阅资料 |
8.基地建设 (3分) |
建立基地信息库,及时更新维护信息(3分)。 |
查阅资料 抽样调查 |
9.慰问指导 (4分) |
学院领导一线慰问指导实践,支持师生开展社会化协作(4分)。 |
查阅学院网站 |
10专业融合 (10分) |
紧密结合专业的实践团队不低于团队总数的60%(6分),注重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指导作用(4分)。 |
查阅资料 学院网站 |
11.实践总结 (20分) |
学院集中组织社会实践总结(10分),院级及以上团队均形成规范总结(4分),按要求保质保量推报优秀调研报告、实践征文、微视频、实践图片等(6分)。 |
查阅资料 |
12. 辐射带动 (5分) |
高年级实践学生面向低年级学生开展经验交流,发挥朋辈教育作用(5分)。 |
查阅学院网站 |
13.社会影响 (5分) |
实践团队或项目地市级以上报刊、主流网站、官方微信宣传报道(3分),实践团队或项目得到县级及以上地方党政单位给予函件、文件等肯定(2分)。 |
查阅资料 |
14.成果绩效 (3分) |
调研报告、征文、视频在校级“三下乡”社会实践评选中获奖比例占学校评优总数的6%以上,或上一学年实践团队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创青春”、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及省教育厅所认可的专业学科和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实践团队成果转化为专利、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3分)。 |
查阅资料 |
总结汇报 (100分) 占40% |
汇报评分 |
全面总结学院社会实践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不足,思路清晰、数据准确。 |
听取汇报 |
加分项 (2分) |
学院成功申报由团中央各部门与地方、相关单位联合开放遴选的“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项目的,或在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央国际广播电台、科技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 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新社等18家中央媒体获得宣传推介的,在总分形成后每个项目或推介额外加1分,2分封顶。 |
查阅上级通知、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