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多功能厅是学校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充分发挥该场所及其设备的功能,合理使用,规范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使用范围
该场地仅于学校“第二课堂”活动时间对外借用,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校内活动均可申请免费使用,校外活动应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使用时长缴费使用。
两个校区的学院和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得跨校区申请使用场地。
二、使用程序
1、申请:使用单位须填写《团委多功能厅使用申请表》(可在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在活动举办前一周履行借用程序。
申请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赭山校区食堂四楼校学生会值班室
申请时间:周三下午14:30-16:00
2、审批:校团委安排专人负责借用登记,当申请时间冲突时,遵循校级活动优先原则(由校团委决定)、申请时间优先原则(由管理员以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先办理完申请手续的时间为准决定)。校团委经过审查认为活动有严重安全风险、使用单位存在不良使用记录等情况,将予以驳回申请。未经校团委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审批意见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
3、使用:经审批同意,使用单位与具体负责的同学对接,办理使用前场地及设备交接手续,按规定使用场地及其设备。管理员将提前一小时开门予以前期准备,准备时间原则上不应延长。
使用单位应当服从校团委指派的管理员的安排,严禁随意进入音控室,严禁随意开关多功能厅内的电源开关,严禁随意乱接电源,不得随意触碰移动多功能厅内各种设备。管理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可能会造成安全事故的使用行为的要求停止该种行为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有严重争议的双方均可事后要求校团委进行调查处理。
4、验收。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将多功能厅卫生打扫干净,并将桌椅归位,门窗关好,管理人员检查场地卫生是否达标,并办理验收手续。
三、设备操作与维护
多功能厅灯光、音响、桌椅等设备价值昂贵,须经培训后的专人操作和维护;校团委负责设备操作与维护人员的招聘、培训工作。
四、经费保障
1、设备正常使用而产生的耗材以及设备维修更新费用,由学校作为专项列入维修基金。
2、学生勤工助学费用纳入学校勤工助学范围,由团委造表、学生处审批。
五、注意事项
1、使用单位在活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否则不予安排使用场地,并取消今后申请使用多功能厅的资格。
2、使用单位不得擅自临时变更活动安排时间。
3、活动举办单位必须全权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触电、防乱等工作,禁止随意拉接临时电线,确保场内秩序正常,防止发生意外和突发事件。
4、保持室内整洁。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必须经校团委批准。严禁乱贴、乱钉、乱挂以及在墙体上打洞钻孔等破坏行为。
5、严禁使用单位人员进入多功能音控室,使用需求应在申请表中事先提出申请,并由管理员或者灯光师具体进行操作。
6、多功能厅内部所有设备、物品,必须在多功能厅内部使用,严禁带出场外。使用完毕应及时与多功能厅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若丢失、损坏,根据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照价赔偿。
7、活动开始前,使用单位应与管理人员进行场地和设备交接;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要清洁场地,归还设备,并经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场。
8、本暂行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