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创青春”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通过学院预赛推荐、学校复赛盲审,学校决赛答辩等环节,经大赛评审委员会专家认真评选和领导组会研究确定,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校“创青春”竞赛领导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可采取电话、邮件等形式,请实名反映以便于我们联系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5910204,5910207
电子邮箱:hesuoju988@126.com
“创青春”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结果.doc
校“创青春”竞赛领导组办公室(代)
2016年3月23日